FACTS ABOUT 一手物業 REVEALED

Facts About 一手物業 Revealed

Facts About 一手物業 Revea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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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視乎你簽定「臨約」及「正約」之間的時間而定。 以住宅物業買賣為例,如果在簽定「臨約」後超過十四天才簽定「正約」,則需要安排把臨約及正式一同註冊。 若簽「臨約」後的十四天內就可簽定「正約」,就可以只為「正約」打厘印。

高雄洲際酒店則表示,接獲通知後,已將該廠商所有貨品全數集中預防性下架,由於案件仍調查中,不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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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在签订合同前得悉系争房屋门外过道处曾有人坠楼,张某新、张某斌、杨某敏确实未能如实告知陈某坠楼人员与张某斌的关系。但本案中坠楼系发生在系争房屋的外面,无论坠楼人员是否与张某斌有关系,系争房屋都不属于传统意义中的“凶宅”。本院对于一审判决有关坠楼人员与张某斌的身份关系并非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要信息,以及陈某向张某新、张某斌、杨某敏的询问不足以使常人认为该信息能影响陈某的购房决定等认定亦予以认同。鉴于坠楼人员系在系争房屋门外过道处,坠楼人员的身份或死因与本案买卖合同标的物系争房屋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即使陈某确因其所称的系对坠楼人员的身份或死因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但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关于系争房屋买卖合同应予撤销的欺诈情形。

「踢契」正式名稱為「業權盤問」,是指在簽署臨時買賣協議或買賣合同後,賣方需出具、呈現並證明物業的業權合法無虞且市場接受。這項程序確保了買賣雙方的權益,尤其是在不動產交易中,因為不動產涉及重大資金投入。賣方的責任是提供有關物業業權的一切必要信息,而買方則有權提出任何合理的疑問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如果買方提出合理的詢問,而賣方不予回應或答非所問,買方有權拒絕交易,視之為賣方未履行業權責任。

見過想從凶宅逃離的,但見過急著搬進凶宅的嗎?日前一位網友在凶宅拍賣社團大力求徵「求租!各種靈體都可以,祂不用繳房租,租期一年,可攜帶貓咪入住」,網友一看紛紛驚嘆,而她也揭露了背後的心酸。

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凶宅!!」發文「求租凶宅」,訴求:「各種靈體都可以,祂不用繳房租可以接受有人洗澡唱歌跟保持睡覺時間安靜就好。」

買樓時查看僭建物是重要的,以免購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市民應聘請專業人士進行檢查,以確保物業的安全和合法性。

可否註冊 註冊摘要表格 註冊費 遞交契約/領取契約 暫時撤回/取消為文書辦理註冊 物業參考編號 其他註冊問題 查冊 開啟查冊的子選單

从常理看,讼争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对购房人的购房意愿有重大影响,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出售人负有告知义务。在未获特别告知的情况下,胡某在购房时有理由相信该房屋未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故而,一审法院以胡某基于对房屋的错误认识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相悖为由,支持其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汪某勤、吕某业作为房屋出卖人,除对房屋状况具有如实告知义务外,对所售标的物亦负有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其在售房时是否知悉该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影响其责任承担。

根據房屋條例,居屋單位若非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首兩年是不可以自由轉讓物業業權。若是未補地價的居屋聯名業主想透過轉名把業權轉讓給近親,業主需要向房屋署申請「除名」或「加名」及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並得到房屋署批准才能進行,而且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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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通行權、非法構築物、逆權管有、滋擾申索、公眾範圍、斜坡、欠妥的建築物。

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包括: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对标的物的误解、对价金的误解、对当事人的误解。需注意的是,民法中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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